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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录取政策:条件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考生
来源:2exam.com整理 2007-6-18 8:38:16 【字体:小 大】

条件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考生
   
  这位人士说,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录取,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其他调剂志愿投档时,高校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各个高校投档比例确定后,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省高招办将根据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投足。对生源不足的,第一轮先投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优先原则),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投档时,则参照学校招生计划缺额的情况,根据等待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参考志愿排列顺序检索出档(分数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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